懷孕在哪些情況下必須終止妊娠?
生育一個健康漂亮的寶寶是許多女性夢寐以求的事情,但是在某些特殊情況下,她們不得不放棄做媽媽的權利。專家認為,在女性妊娠28周以后,如果出現以下特殊情況,那么為了確保母體的安全或者使胎兒及時脫離宮內的險境,必須那么這些特殊情況,必須終止妊娠,實施引產手術。那么這些特殊情況都有哪些?
1、重度妊娠高血壓綜合征
妊娠高血壓綜合征,簡稱妊高癥,是懷孕5個月后出現高血壓、浮腫、蛋白尿等一系列癥狀的綜合征,嚴重時會出現抽搐、昏迷甚至死亡,醫學上稱為“子癇”。年輕初產婦及高齡初產婦、有家族史,如孕婦的母親有妊高征病史者患妊高癥的幾率更高,發病時間一般是在妊娠20周以后,尤其在妊娠32周以后最為多見。
妊高癥患者常表現為頭痛頭暈,惡心嘔吐,視力模糊,上腹部疼痛等,嚴重的可在產前、產時或者產后發生抽搐、昏迷。一旦孕婦出現妊高癥,必須要及時治療,若是治療無效,則建議孕婦引產。
2、慢性腎炎患者
慢性腎炎患者懷孕易使腎功能進行性減退,如果懷孕前或懷孕早期已存在腎功能減退,后期多數會發生尿毒癥,幾乎是不可能正常妊娠和分娩。因此,慢性腎炎活動期、慢性腎炎伴有嚴重高血壓、慢性腎功能不全的婦女不宜生育。
但是也并非所有慢性腎炎患者都不能懷孕。經過腎臟活檢認為,腎臟病理類型是微小病變、輕度系膜增生或者輕度膜性腎病,沒有明顯的腎間質損害和血管病變的患 者,在嚴密醫療監護觀察下可以懷孕。不過這些女性懷孕后要積極復診,在孕前期應每兩周到腎內科復診一次;32周以后每周一次。如發現腎功能進行性下降而且 通過治療不能逆轉,則應立刻終止妊娠。
3、患有糖尿病或其他嚴重器質性疾病者
一般來講,糖尿病患者的懷孕問題,應該由產科醫師和內分泌科醫師經過協商后決定。因為懷孕會使糖尿病的病情加重,容易導致妊娠高血壓綜合癥,嚴重的還會發生胎死宮內的情況。此外,患糖尿病的孕婦,胎兒往往較大,容易出現難產、死胎。即使順利娩出,也容易出現新生兒低血糖癥和呼吸困難等。
4、孕婦羊水過多
孕婦羊水過多時,子宮底會急劇升高,壓迫孕婦的胃,甚至使心臟移位,結果導致孕婦心悸、憋氣,難以平臥,影響睡眠和飲食,嚴重者還可導致胎兒畸形。這種情況下應立即引產,終止妊娠。
5、胎兒嚴重畸形或不能生存
如果經超聲波等檢查發現胎兒嚴重畸形或胎兒不能生存等其他情況,也需立即引產。
6、胎兒宮內死亡
倘若孕婦感覺胎動消失,經醫生檢查后確定胎兒已死在宮內,應立即引產,以確保孕婦生命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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